各部门、单位:
为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平稳过渡,现将科级干部空缺岗位干部工作交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接原则
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细致进行工作交接,保证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和协调运转,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二、交接时间
自任免之日起5天之内完成全部交接工作。
三、交接内容
(一)工作移交(填写附件1)
1.工作职责:主管、分管工作(含正在开展的项目或工程)等;
2.工作情况:包括已完成及未完成的年度工作、项目等;
3.工作经验与工作社会资源等。
(二)公物移交(填写附件2)
1.所管公物的交接。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移交给离任前所在部门资产管理员。交接完毕后,各部门应将办公设备、家具变动情况报学校后勤部资产管理科备案,资产管理科再进行统一清查。
2.所管财务账目的交接。
3.所管公务资料、印鉴、文件、档案(包括纸质文件和电子资料)的交接,尤其注意电子资料的交接。
四、交接要求
(一)凡借用的公款、公物一律限期归还,遗失公物者应照价赔偿;外借公物者应负责追回;凡已损坏的公物应经鉴定审批后,按程序进行报损、核销;凡属与工作有关的文件、档案、资料、图书等一律进行交接,不得个人保管和占为己有。
(二)工作交接应按照通知要求填写移交登记表一式四份(交接双方、党政办公室、纪检室各一份),由交接双方签名,形成简明扼要的交接工作书面材料,由接收部门中层领导审阅后,送党政办公室、纪检室存档,作为工作督办依据。
(三)干部应切实保证所负责工作的连续性和完整性,站好最后一班岗,在所有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任。
工作交接中遇到问题应主动协商,妥善解决。如有必要可请所在部门中层领导给予指导、协调。
特此通知。
附件:1.干部离、接任移交登记表(工作移交)
2.干部离、接任移交登记表(公物移交)
组织宣传统战部
202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