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各位教职工: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组团结对帮扶工作的通知》(粤农组〔2021〕5号),近期学校要选派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驻村第一书记各1名,其中驻村第一书记的选派、管理和使用待省委组织部部署后另行通知。现就选派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团队组建
按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科技特派员、‘三支一扶’人员、高校毕业生志愿者、金融助理”组团要求,我校与相关单位组团,驻镇帮扶对象为湛江市廉江市吉水镇。
二、报名条件
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须为我校在编人员,优先选派中共党员。按照“个人报名或组织推荐——党委组织部审核——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上级单位审批备案”的程序进行选派。
三、职责任务
驻镇帮扶工作队受帮扶乡镇党委直接领导,主要履行八项职责:
(一)深入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各项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推动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二)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建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坚强战斗堡垒,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
(三)推动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防止规模性返贫。
(四)参与镇域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制定帮镇扶村五年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细化帮扶措施。
(五)推动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产业发展、民生保障、基层治理、美丽镇村建设等重点工作及乡村振兴结对帮扶协议落实。
(六)指导加强资金项目和扶贫资产管理,推动建立乡村振兴项目库。
(七)做好沟通联络,促进结对帮扶双方的交流合作,协调推动派出单位投入更多资源力量帮镇扶村。
(八)协助帮扶乡镇党委、政府做好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四、队员管理
驻镇帮扶工作队每3年轮换一次,采取分批次滚动轮换方式进行。驻镇帮扶工作队由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日常管理,在2021年6月底前完成进驻,7月中旬省、市、县将同步开展驻镇帮扶工作人员集中培训。
县、镇两级党委、政府和学校将为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落实待遇保障:
(一)对派出的驻镇工作队队员按实际驻镇天数给予每天100元工作补贴(含现行差旅费办法中规定的每天40元伙食补助),驻镇帮扶6个月以上的应享受乡镇工作补贴。
(二)学校应为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每年安排一次体检,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驻镇期间医疗费用、往返交通费用,由所在单位按规定报销。
(三)对驻镇帮扶期间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的工作队队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的考核结果作为评选评优、提拔使用、晋升职级、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
五、相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从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和实现区域协调发展大局出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及时向干部教工传达上级政策精神,广泛动员和推荐优秀的党员干部报名参加驻镇帮扶工作队。
请报名人员或推荐单位于2021年6月24日上午12:00前填妥《选派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报名表》(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zxb@gtcfla.net,纸质版送至五山校区行政楼604室。无论以何种方式报名,均应由报名者本人在纸质版签名确认,服从学校党委统筹安排。
联系人:何少锋,020-38459366
附件:驻镇帮扶工作队队员报名表
党委组织部
2021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