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激发师生爱国热情,丰富校园文化活动,党委组织宣传部、学院团委、美术系将在国庆节前后联合举办“祖国,我为你骄傲——庆祝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书画摄影设计大赛”,现就征稿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
突出时代特征,内容健康向上,格调高雅,题材不限。
二、作品要求
(1)绘画类:国画、油画、水粉画、素描、水彩、版画等,国画作品用宣纸,尺寸不超过4尺,国画要求为竖幅。
(2)书法类:含毛笔书法及硬笔书法,大篆附释文。毛笔书法作品用宣纸,尺寸不超过4尺,竖幅;硬笔书法作品用红格纸书写。
以上各项参赛作品每人不超过2幅
(3)摄影类:彩色、黑白均可(统一不装裱),参赛作品自行冲晒或打印,限定尺寸10-12寸,单幅长幅构图作品长边不得超过17寸,单幅作品每人不超过4张,组照不超过2组,每组不超过5张;
数码作品像素不小于800万(3264×2448),以jpeg格式不小于1M/张,图片文件用“作者名(作品名)”命名,通过电子邮箱msxtwxsh@163.com统一发送至美术系分团委学生会存档。
参赛作品须在照片背面贴上:作品名称、作者、部门、拍摄时间、地点,以给观众提供更多信息。
(4)艺术设计类:宣传招贴,作品尺寸及格式:每件参赛作品需交不小于A4样稿一份,及相应的电子文件一份,精度300dpi/英寸,文件格式为TIF/JPEG(光盘),图片文件用“作者名(作品名)”命名,通过电子邮箱msxtwxsh@163.com统一发送至美术系分团委学生会存档。
三、征集范围:全院师生员工
四、截稿时间:2009年10月9日。
五、作品报送:
燕岭校区:燕岭办公楼502房(院团委办公室),联系人:吴华雄,联系电话:37081387。
五山校区:美术楼505房(美术系团委办公室),联系人:许若文(负责书画类作品) 电话:13560452262;陈建伟(负责摄影、设计类作品 )电话:15018492480。
六、奖励办法
1、入选优秀作品将在美术楼展馆或者艺空间展出;
2、展览期间组织专家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分绘画、书法、摄影、艺术设计四个类别,各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获奖者将获相应奖励及荣誉证书。
党委组织宣传部
院团委
美术系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