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院范围内选拔任用学生处学生科科长1名。为做好本项工作,根据《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第二届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粤外艺职院党〔2007〕44号)规定,结合学生科科长岗位实际,学生处制订了《学生处学生科科长选拔任用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请应聘干部认真阅读《实施方案》和《实施办法》,对照任职条件和资格,按照规定提交相关材料并进行演讲答辩。
特此通知。
二○○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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