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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二级学院设立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的通知
2015-10-12 16:46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学院设置改革方案》(粤外艺职院〔2015〕245号)和《关于做好二级学院组建工作的通知》(粤外艺职院〔2015〕249号)精神,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根据工作需要和党员人数,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各二级学院先设立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为做好成立党支部的相关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二级学院依照《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于2015年9月18日前分别组织召开教工、学生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教工支部委员会、学生支部委员会。选举前提出的支部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并征得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原则同意。
二、各二级学院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确定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并由所在二级学院党组织批准后于2015年9月22日前报学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三、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广东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粤组字〔2015〕7号)精神,各二级学院应将辅导员归属学生党支部,选优配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二级单位党组织选派辅导员或党员教师担任。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党组织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党组织工作条例》、《广东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关于二级学院设置改革方案和做好二级学院组建工作的通知要求,扎实抓好教工、学生党支部建设工作。
在二级学院党组织建设中如遇问题或困难,请及时报告学校党委。
党委组织部联系电话:38459366(含传真)
联系人:许均招、罗光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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