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学院制度建设计划安排,学院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分管院领导的指导下,对已有制度进行梳理,针对查摆出来的“四风”方面突出问题,认真进行了相关工作制度、管理制度、考核制度和督促检查制度的建立健全工作。目前,21项需修订或新建的制度,已经完成或基本完成13项、正在征求意见8项。
按照学院整改落实的要求,学院重新修订了10项规章制度。其中两办修订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领导接待日制度(试行)》,监审处修订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科研经费审计实施办法》,组宣部修订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干部教育培训制度》、《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中层领导干部考核办法》,人事处修订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细则》,教务处修订了《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实训室建设与管理办法》,学生处修订了《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辅导员工作管理规定》,科研处修订了《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科研业绩奖励办法》,财务处修订了《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经费支出审批制度》。
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学院新建了11项规章制度。分别是《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民主管理、密切联系师生若干具体规定》、《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工作会议制度》、《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职能部门工作规范》、《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财务重大事项报告规定》、《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培训管理规定》、《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职工聘期考核办法》、《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校园文化建设意见》、《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二级分配管理办法》、《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绩效考核评价方案》、《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教师预算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广东省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表彰制度》。
通过修订和新建制度,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落实成果长期有效。
(党宣/文)